为深入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以下简称“九项准则”),强化医院行风建设,确保医务人员廉洁从业,现将我院开展“九项准则”承诺践诺活动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公示背景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和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要求医疗机构及工作人员在从业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准则,营造风清气正的医疗环境。我院积极响应政策号召,组织全体医务人员开展“九项准则”承诺践诺活动,现将活动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广大患者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二、公示内容
(一)承诺内容
1.合法按规接受捐赠。依法依规接受捐赠,严格捐赠流程管理,所接受捐赠物资全部用于医院业务发展和公益活动,不接受附有影响公平竞争条件的捐赠,不将捐赠与采购商品(服务)挂钩,不参与任何违反规定的捐赠活动。
2.坚持依法依规行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不无资质执业,不超范围执业,不违规对外出租科室,不违规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不违规开展临床研究,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3.依规合法合理用药。严格遵循临床用药指南和药品说明书,结合患者病情合理用药,不违规使用抗菌药物、辅助用药、重点监控用药等,不违规开具大处方,不参与任何违规药品促销活动。
4.拒收患方“红包”礼金。尊重患者,关爱患者,不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红包”、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5.不实施过度诊疗。遵循医学规律,遵守诊疗规范,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开展不必要的检查、治疗、手术等,不违规重复检查,不违规分解住院,不违规超范围收费,不违规收取患者费用。
6.诚信合法经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不违规发布医疗广告,不违规开展营销活动,不违规推销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等,不参与任何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
7.拒收企业回扣。不接受医药企业及其代理人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不参与任何违规商业活动,不违规接受企业资助出国(境)参加培训、学术活动等。
8.规范科研行为。遵守科研诚信规范,不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不捏造、篡改科研数据,不违规开展科研项目,不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不参与任何学术不端行为。
9.严格医保管理。严格遵守医保政策规定,不骗取、套取医保基金,不违规使用医保基金,不参与任何医保欺诈行为,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合理使用。
(二)践诺情况
1.医院组织全体医务人员深入学习“九项准则”,通过专题会议、培训讲座、案例分析等形式,确保医务人员熟悉准则内容,理解准则要求,增强遵守准则的自觉性。
2.医院与全体医务人员签订承诺书,明确医务人员在从业过程中应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责任义务,承诺书签署率达到100%。
3.医院将“九项准则”纳入医务人员年度考核、医德考评和医师定期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的职称晋升、绩效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对违反准则的医务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4.医院建立投诉举报制度,设立投诉举报电话、邮箱和意见箱,及时受理患者和社会公众的投诉举报,对投诉举报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对查证属实的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投诉举报人。
三、监督方式
如果您发现我院医务人员存在违反“九项准则”的行为,欢迎通过以下方式向我们反映:
监督电话:0917-3251284
电子邮箱:bjsfbyyjk@163.com
联系地址: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经二路15号
我们将对您的投诉举报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我们将对投诉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保护投诉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示
宝鸡市妇幼保健院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