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举办宝鸡市婚前医学检查培训班
发布时间: 2011-05-15 08:42:43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精神,落实《宝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优生促进”工程实施意见》宝政办发(2010)23号,加强我市预防出生缺陷的第一道屏障,扩大婚前医学检查覆盖面,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严格实施医疗保健机构从事母婴保健专项服务人员技术准入制度。受宝鸡市卫生局委托,于2011年5月13日至14日在宝鸡市妇幼保健院举办了婚前医学检查医师培训班,来自12个县区拟开展婚前医学检查的医疗保健机构分管婚检工作的领导和男、女婚检医师共100人参加了培训。
宝鸡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韩春玲、基层保健科科长雷静就卫生部《母婴保健法》及《婚前保健工作规范》进行了解读;不孕不育科主任李朝彬就男性婚检相关内容、健康中心主任赵启翠从婚检须知、婚检应该怎么查、婚检结果该如何告知、应提供怎样的婚前指导及医学意见等女性婚检内容、产科主任刘宗印对婚前医学检查的遗传咨询等均进行了培训。培训班还对学员进行了学前和学后评估,平均分从学前的77分,提高到学后的91分。
通过对婚前医学检查知识集中培训,强化了从业人员依法执业的思想,更新了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为我市婚前医学检查全面、规范开展奠定了人力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