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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妇幼保健院就诊须知
发布时间: 2022-11-23 15:25:02

       当前,新冠病毒仍在持续变异,全球疫情仍处于流行态势,国内新发疫情不断出现。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优化防控工作的二十条措施”发布后,为切实保障患者和群众就医安全,夯实疫情防控责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所有进出医院人员必须测体温,扫场所码,出示行程码,接受流行病学史询问,主动出示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外地返宝人员须同时提供“落地检”核酸阴性证明。
       2.进入医院务必全程佩戴口罩,在院内避免聚集,自觉排队,保持“一米线”距离,门诊严格执行“一人一诊一登记”。
       3.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或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应主动到发热门诊就诊,进行血常规、核酸检测等检查。
       4.住院病区实行封闭式管理,严禁探视,非必要不陪护,确需陪护的原则上一人一陪。住院患者和陪人进出病区必须出示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急危重患者除外)。
       5.倡导预约诊疗,分时段就诊。普通患者就医请微信关注“宝鸡市妇幼保健院智慧服务平台”预约挂号,按约定时段来院就诊。
       6.尽早完成疫苗接种。3岁以上人群尽快、及时规范接种新冠疫苗。


宝鸡市妇幼保健院        
202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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