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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 2016-03-16 09:28:02

       为了进一步促进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发展壮大,在全市乃至全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儿童提供更优质的服务。经报宝鸡市卫计局批准同意,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国家级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学科带头人及管理人员。

1、学科带头人
 
 
1、国家统招硕士以上学历,博士优先;
 
2、身体健康,年龄在45岁以下,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有地市级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儿童保健、儿科专业工作经历;
 
4、勇于创新,积极开拓业务,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及团队协作精神。
 
 
2、管理人员
 
 
1、国家统招本科以上学历;
 
2、身体健康,年龄在50岁以下,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有地市级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儿童保健、儿科专业工作经历,任科主任三年以上,有丰富的管理经验;
 
4、有开拓创新意识、良好的沟通能精神。


福利待遇
       依据《宝鸡市妇幼保健院岗位绩效工资发放办法》、《宝鸡市妇幼保健院引进高层次医学专业技术人员暂行管理办法》精神,根据个人学历、职称情况,给予相应待遇福利。
1、享受一次性住房补助:取得国家统招医学院校博士学历、学位证补助一次性住房补助30万元;取得国家“985”重点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补助一次性住房补助5万元;取得国家“211”重点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并发表过SCI文章,补助一次性住房补助5万元。
 
2、一经聘用,即享受相应的岗位绩效工资。
 
3、按照国家规定提供医疗、养老、工伤等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补贴。
 
4、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中秋节、国庆节。
 
5、享受医院各种生活补贴,如:误餐补助、劳保等。


报名方式
1、应聘人员请携带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院办公室报名
2、网投,应聘人员将电子版应聘简历、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等相关证件发送宝鸡市妇幼保健院办公室邮箱(bjsfbybgs@163.com)。


应聘地点

陕西省宝鸡市儿童医院(宝鸡市经二路15号)办公室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917—3251998

宝鸡市妇幼保健院
微信号:gh_5e2cc68dd2c4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新建路东段2号
妇产医院:新建路与西凤路交汇处
电话:18991738120
宝鸡市儿童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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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经二路15号
儿童医院:经二路与西凤路交汇处
电话:1899173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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