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宝鸡市妇幼保健院形象宣传片
二、视频需求:
1、制作要求:片子总10-15分钟,其中再剪辑出60秒、15秒两个版本便于微媒体宣传;
2、项目内容:文稿策划、脚本、视频拍摄、后期制作等及移动硬盘和DVD光盘拷贝
3、视频规格:4096*2160(4K)。
4、计划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40个日历天。
5、具体要求:需按照文稿要求提供航拍、延时摄影等拍摄手法保证影片镜头及视角的多元化,并按照拍摄需求提供设备投入(如摄像机、航拍器、镜头、导轨、摇臂、灯光、同期录音等),保证拍摄质量。
6、需要提供移动硬盘备份4k成品视频数据文件一份及原始素材;刻录DVD光盘10张,需要做相应的包装和印刷。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创意时间:
报名时间:2020年9月14日8:00至2020年9月18日17:00时
报名地点:宝鸡市妇幼保健院党委办公室(宝鸡市儿童医院院内)
创意时间:2020年9月25日下午17:00之前提交创意脚本。
(二)报名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鲜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鲜章);
3.介绍信原件或扫描件(加盖鲜章);
4.供应商报名登记表原件或扫描件(加盖鲜章)。
注:报名人员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必须核实准确的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错误信息给供应商的竞选资格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三)报名要求
一般要求:凡是对卫健行业、健康产业、妇幼健康体系等相关行业的发展和现状有充分了解,具有视频拍摄资质,拥有品牌形象和整体营销策划能力,具有良好的战略策划、营销策划、特殊业绩(代表作)的影视(宣传片)制作、微电影拍摄、文化传媒、创意策划等类型的公司均可报名。
其他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5.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评选标准:
招标单位组成专家小组,根据报名参加公司和策划人员的资质、脚本的创意、价格、拍摄周期等方面进行综合性评估,择优选定。创意需围绕招标内容和要求进行策划。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宝鸡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经二路15号儿童医院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917-3246499
邮箱:bjsfbydw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