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生部听力筛查技术规范》要求和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陕卫妇发[2012]152号)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市卫生局下发了《宝鸡市新生儿听力筛查实施方案》,并于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一日至十三日,组织专家对全市申报新生儿听力筛查的40家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了初审验收。
此次验收工作,由市卫生局带队,抽调全市耳鼻喉科专家,组成四个督导小组,按照《宝鸡市新生儿听力筛查机构评分标准》,从机构设置、人员要求、房屋与设备配置及技术服务等方面,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查看房屋、设备配备、业务人员考核等方式,对各助产机构的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进行审核验收。验收过程中,既肯定了各机构的工作亮点,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现场给予反馈意见书。共验收40家医疗保健机构,合格31家,合格率为77.5%。
通过此次审核验收,进一步明确了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规范了我市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提高了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水平,为进一步提高我市人口素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基层保健科
2012年7月16日